邓子夏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耽美中文网www.workoutfits.org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那天要不是喝了酒,估计也不至于闹出这么大的事情来。

据后来三回头的老板回忆,那一锅羊肉煮好,端上去的时候,众人已喝得,都有三两分微醺了。

郑辉却觉得,那天,自己一直是清醒的。他说,“喝了酒,反而更加清醒地意识到,自己其实一直不想那么憋屈地活着。”那天喝过桥酒,也是他的提议。

喝过桥酒,在斧头帮,那是顶头的大事。不遇上大事,那是绝不喝的。过桥酒一喝,就相当于破釜沉舟,除了一往无前,再没有回头路了。

过桥酒在斧头帮,是顶庄重的一种仪式。他们第一次喝过桥酒,那还是在之前的三年前的十六的月圆的那个晚上。那是为了纪念他们斧头帮历史上最辉煌的一次战绩,同时,也是为了展望,自那以后,斧头帮更加蒸蒸日上的美好未来。

在那之前,街面上的事,都是飞车帮说了算。在那之后,街面上再也没有飞车帮了。郑辉这帮兄弟,除了老魏,全都是一个院子里的。老魏先前是飞车帮的,后来被策反,替他们做了卧底。在消灭飞车帮的过程中,发挥过至关重要的作用。这种作用,不是体现在智与勇方面,而是在提供情报上面。所谓知己知彼,方能抢占先机,先发制人,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。

那一场持久的斗争中,老魏的价值,也就体现在这上面。

说那一场斗争持久,并不夸张。事实上,郑辉从独自一个人单打独斗开始,就跟飞车帮的人,不断有摩擦。等他闯出名堂,拉起斧头帮的旗号,跟飞车帮之间的矛盾,更加势如水火,斗争升级,双方互有折损,胜负不定。飞车帮的带头大哥,叫李飞龙,据说,身上有四十多处刀疤,还背了好几条人命。飞车帮骑摩托车,使双节棍,最崇拜的人,是李小龙。李飞龙与李小龙,名字就一字之差。但因为这一字之差,李小龙电影里那种侠义与肝胆,跟他们,就没什么关系。

李飞龙好财,好色,好赌,那是出了名的。

斧头帮与飞车帮生死攸关的那一场战斗,就是因为一个叫李曼的姑娘。这姑娘,身段好,屁股翘奶子圆,眼睛鼻子嘴巴,浑身上下,没一处是不好看的,十足的大美人,任谁见了,都忍不住想多看几眼的。这姑娘,当时是郑辉女朋友,后来成了他老婆。如今仍旧风韵迷人。

那一次,要不是李飞龙强暴了李曼,郑辉也不至于那样不顾死活。斧头帮的名声,虽然响亮,但实力,终究还是不能跟飞车帮比,对飞车帮,他心底,一直有所忌惮。是为了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言情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惊爆!腰软圣女众美男俘获手札

惊爆!腰软圣女众美男俘获手札

一念沁心
本文异世古言,女主万人迷,多男主 南荞被一个浪拍在了青石板地面上,一睁眼,面前的美男子口口声声说是她夫君。好吧,这么养眼的童养夫也不错 一场魂穿异世,她成了花妖 一个灭世诅咒,夫君排队任挑 她只想要甜甜的恋爱,非逼着她雌竞、断案外加未卜先知当圣女 她追求的一生一世一双人,被现实打脸击垮 白惑:荞荞只爱我一个,为夫甚是开心 千里眠:不如我们假意合作?呃,假戏真做未为不可 青玖:本公子委身小荞儿可好?
言情 连载 108万字
七零之疯批男人又被媳妇哄晕了

七零之疯批男人又被媳妇哄晕了

澜雅澜
(1v1+年代+娇宠+女撩男+女主怂有点心眼但不多+男主另类恋爱脑 ) 娄卿卿两辈子只有一个愿望,就是找个条件好的人家嫁了,本以为容家条件好,她嫁过去肯定吃穿不愁还不用干活,却没想到,容淮竟然是个心眼小脾气大,动不动就翻脸的暴躁男。 容淮是家里唯一的男孩,又因为小时候被拐卖失去了半根手指,被家里人娇惯着长大,本就偏执自私的他,性格更加的霸道。 又娇又怂的娄卿卿,碰上偏执霸道的容淮,实力不够,就只能
言情 连载 0万字
快穿:撩人宿主在发疯

快穿:撩人宿主在发疯

万源芥子
穿最白的裙,打最狠的架。 夏灵此人,天生坏种,喜欢看人为她清醒沉陷深渊。 自认为十分懂礼貌好说话,但是被她外表欺骗,而遭到打击的人表示瑟瑟发抖。 世界一:暗黑天使。 任务:还清100亿债务。 系统:从端盘子开始赚钱吧! 夏灵一脚踹开债主。 无辜反问:“你在说什么奇奇怪怪的话啊?我欠我自己钱吗?” 世界二:异能锦衣卫。 任务:保护弟弟。 系统:宿主请贴身保护哦! 夏灵反手把弟弟关了起来,代替他完成了
言情 连载 54万字